照明布局的方式可分為三種,既基礎照明、重點照明和裝飾照明。 一、 基礎照明 所謂基礎照明是指大空間內全面的、基本的照明,重點在于重點照明的亮度有適當的比例,給室內形成一種格調,基礎照明是最基本的照明方式。除注意水平面的照度外,更多應用的是垂直面的亮度。如圖5-3-2所示為選用比較均勻的、全面性的照明燈具。 二、重點照明 重點照明是指對主要場所和對象進行重點投光。如商店商品陳列或櫥窗的照明,目 三、裝飾照明 為了對室內進行裝飾,增加空間層次,制造環(huán)境氣氛,常用裝飾照明。為使光線更加悅目,使用裝飾吊燈、壁燈、掛燈等圖案形式統(tǒng)一的系列燈具,這樣可使室內繁華而不雜亂,并渲染了室內環(huán)境氣氛,更好地表現(xiàn)具有強烈個性的空間藝術,如圖5-3-4和圖5-3-5所示。值得注意的是裝飾照明始終只能是以裝飾為目的的獨立照明,不兼作基本照明或重點照明,否則就會減弱精心制作的商品形象。 四、亮度標準 在使用各種照明光源時,為了更合理、科學地使用光線,還應考慮各種場合的光照亮度標準、光色與氣氛的關系、色溫與亮度、光色的對比等因素。 光照亮度的標準,由于用途和分辨的清晰度要求不同,各種建筑的室內亮度也不同,即使同一建筑物,其內部空間的使用要求不同,選用的亮度標準也是個不相同的。表5-3-1和表5-3-2是日本工業(yè)標準中選用的各種公共建筑的光照亮度標準。運用這些亮度標準,可使環(huán)境獲得比較明亮的效果。 |
本頁關鍵詞:照明的布局方式與亮度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