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標條件
泉州至南寧國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內吉安至蓮花(贛湘界)新建工程項目(以下簡稱“本項目”)已由國家發(fā)改委以發(fā)改基礎[2010]1691號文批準立項建設,交通運輸部交公路發(fā)[2010]623號文件批復初步設計,已列入《國家高速公路網》基本建設計劃,建設資金來源為交通運輸部補助、江西省自籌及國內銀行貸款。經江西省交通運輸廳批準,成立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吉安至蓮花高速公路項目建設辦公室負責本項目的建設管理,并作為本項目的招標人。收費所(站)、交警用房、路政用房及服務區(qū)的房建施工單位已經于2012年2月份進場施工,現(xiàn)對收費所(站)、交警用房、路政用房及服務區(qū)的污水處理設備進行公開招標。iso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
泉州至南寧國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內吉安至蓮花(贛湘界)段是國家高速公路“7918”網中第15橫—泉州至南寧國家高速公路中江西境內的西段。本項目路線起于吉安市泰和縣石頭山附近(大廣高速公路吉安至贛州段K128+600處),與泉南線石城至吉安高速公路終點相接,沿線途經泰和縣石山鄉(xiāng)、吉安縣永陽鎮(zhèn)、安塘鄉(xiāng)、敖城鎮(zhèn)、天河鎮(zhèn)、永新縣高橋鎮(zhèn)、石橋鎮(zhèn)、埠前鎮(zhèn)(返鄉(xiāng)創(chuàng)業(yè)工業(yè)園)、蓮洲鄉(xiāng)、高市鄉(xiāng)、澧田鎮(zhèn)、沙市鎮(zhèn)、龍?zhí)镟l(xiāng)及蓮花縣升坊鎮(zhèn)、神泉鄉(xiāng),終于蓮花縣坪里鄉(xiāng)贛湘交界處界化壟,全長約106.464公里。
2.2招標范圍及標段劃分
吉蓮高速公路總長106.464公里,全線按全封閉、全立交、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新建。沿線設置2處服務區(qū),6處收費站,2處交警、路政管理用房,1處監(jiān)控中心。本次招標范圍為收費所(站)、交警用房、路政用房及服務區(qū)的污水處理設備采購、安裝完成和缺陷修復,共劃分為1個合同段。
污水處理設備計劃開工日期:2012年8月20日,必須在2012年11月30日前安裝完成并試運行,質保期12個月。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的資質和業(yè)績如下,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能力。
3.1.1投標人必須同時滿足:
①、注冊資金1500萬元以上(含1500萬元);
?、?、具有環(huán)保污染治理工程總承包二級以上(含二級)資質;
?、邸⑼ㄟ^ISO9001質量體系認證;
?、?、具備市級以上(含市級)環(huán)保產業(yè)生產資格證書;
?、?、近兩年(2010年、2011年)至少承擔過2個生活污水處理工程項目,且每個項目污水處理規(guī)?!?000噸/日。
已完工程的工程業(yè)績應附相關合同。
3.1.2近三年被江西省建設和交通主管部門不允許或禁止投標的單位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3.1.3近三年(指2009年1月起)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或在江西省內被禁止投標,或財產被接管、凍結,或破產狀態(tài)的情況。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lián)合體形式的招標投標。本項目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且不得再次分包。
3.3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在江西吉蓮高速公路網()登錄吉蓮高速污水設備采購招標報名系統(tǒng),按規(guī)定格式和內容準確填寫《泉州至南寧國家高速公路江西境內吉安至蓮花(贛湘界)污水處理設備采購招標報名登記表》并打印和加蓋單位章,在購買招標文件時面交招標人。
4.2 請于2012年7月21日至2012年7月25日(節(jié)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14時30分至16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在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豐和中大道1318號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三號資審室,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持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經公證機關公證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原件)持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原件、企業(yè)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基本賬戶開戶許可證原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彩色影印件1份(A4紙1:1比例打印,如原件大于A4紙,可縮小至A4幅面,不可多個證件合并于一張A4紙中),連同報名登記表,裝訂成冊(裝訂順序為登記表、公證書原件、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資質證書復印件、開戶許可證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并編制目錄、逐頁加蓋投標人單位章,未提供以上資料和證件或資料不全的申請投標人,招標人有權拒絕其報名。上述原件在工作人員驗證完畢后當場退還給投標人。
4.3委托代理人在本項目整個招投標活動過程中原則上不允許更換,如遇特殊情況需要更換的,必須事先征得招標人的同意。
4.4購買招標文件每套售價人民幣1000元,圖紙(電子版)5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文件的遞交及相關事宜
5.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12年8月8日14時30分,投標人應于當日13時30分至14時30分,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證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或其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證和經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將投標文件遞交至江西省南昌市紅谷灘新區(qū)豐和中大道1318號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南昌建設大廈)四樓。
5.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6. 投標保證金
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前,應按投標人須知規(guī)定提交人民幣拾萬元的投標保證金。
7.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江西省招標投標網()、江西交通信息網()、江西省南昌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和江西吉蓮高速公路網()上發(fā)布。
8. 聯(lián)系方式
招 標 人: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吉安至蓮花高速公路項目建設辦公室
地 址:江西省蓮花縣永安南路39號
郵 編:337100
聯(lián) 系 人:姜先生 許先生
電 話:0799-7102619
傳 真:0799-7102673
江西省交通運輸廳吉安至蓮花高速公路項目建設辦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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