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國偉
對策和建議
一、技術壁壘。建議我國政府有關部門抓緊會同行業(yè)主管部門、行業(yè)協(xié)會等,研究分析我國出口歐盟機電產品的情況,進一步了解兩指令的產品范圍(應要求歐盟提供國際通用的進出口商品關稅稅則號)。應首先對出口量大的產品零配件、原材料,組織有關單位(如國家出入境檢驗檢疫實驗室、國家產品質量檢測中心等)檢測分析上述出口產品中含有6種有害物質的情況,對影響做出評估,研究采取相應措施。其次,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廣泛收集信息,及時通知有關企業(yè)。歐盟25 國經濟發(fā)展差異較大,對環(huán)境的要求不同,將歐盟指令轉化為各國法律的進度也不一樣,而且在執(zhí)行過程中還會提出新的問題,對此,歐盟會有實施細則出臺。企業(yè)及時了解這些信息,可以少走彎路,贏得時間。
二、啟動戰(zhàn)略研究,制定發(fā)展規(guī)劃。建議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制定替代上述有害物質的科技發(fā)展規(guī)劃和新產品開發(fā)計劃, 特別要重視電器基礎件和基礎材料的研制開發(fā),重點包括絕緣材料、電工合金、電線電纜、蓄電池和其他電池等,組織重點攻關,并給以政策優(yōu)惠和資金資助(這種資助WTO規(guī)則是允許的)。
三、有關企業(yè)要引起高度重視,認真采取措施。根據歐盟兩指令,生產者回收必須在2005年8月13日開始實行,并于2006年12月31日前達到規(guī)定比例。禁止有害物質進入市場,已從2006年7月1日起實施,但歐盟要求在這期限之前就要逐步實行限制,并由各成員國制定有關法規(guī)。因此對我國有關企業(yè)來說,時間是十分緊迫的。
首先,要分析上述設備和材料、組件中是否含有以上有害物質,屬于外購配套件的要提請有關制造廠、供應商進行分析、評估并采取措施。屬于加工貿易進料或來料加工出口的,要提請合作方研究并采取措施。對于承接歐盟企業(yè)加工貿易、定牌生產的,應明確由歐盟企業(yè)負責。如電動工具,我國產品已占全球80%,但絕大部分是給外商貼牌生產,按外商提供的設計、生產過程控制及檢驗要求進行生產供貨。因此,外商必須修改設計,以符合歐盟指令。
其次,含有上述有害物質產品的制造企業(yè),要組織有關產品設計單位研究,尋找替代品,修改產品設計和技術標準。尤其是電器產品,涉及范圍很廣,必須從基礎件和基礎材料抓起,通過自行研制或與外商合資合作引進技術,在個別消化吸收的基礎上有所創(chuàng)新。蓄電池和電動工具是電器工業(yè)中兩個出口大宗產品,尤其是鉛酸蓄電池、鎳鎘蓄電池和電動工具(支撐帶電零件的塑料、開關外殼中含有阻燃劑,阻燃劑在450~650℃高溫下會分解二英及二呋喃等致癌物質。印刷線路板和定子引接線用的焊接材料中含有少量鉛),需要盡快著手加強科研投入,尋找替代物,開發(fā)新產品,并修訂產品技術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早日實施。
從目前情況看,我國出口歐盟的產品會遇到以下問題,一是產品有害物質的檢測費用。我國產品須經歐盟指定的檢測機構認定,獲得許可證,這會增加費用和時間。二是采用替代新材料將增加產品成本,使與歐盟產品價格差距縮小。三是要使用對環(huán)境危害小、回收處理容易的零配件,也將增加產品成本。四是企業(yè)要在所在國注冊,并交一定的保證金,確?;厥召Y金有保障,這就增加了企業(yè)前期開拓成本。如果某些有害物質一時還找不到替代物,可據實向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與歐盟再行磋商。要促使進口商通過本國政府向歐盟技術委員會反映,爭取通過例外條款得到一定的寬限期。
四、對歐盟兩指令的不合理部分,要提出意見。如回收費用不應全部由生產者負擔,回收應該社會化;歷史廢棄物的回收費用應按目前所占市場比例承擔;對回收率要求過高,尤其對發(fā)展中國家要求應有所區(qū)別等。建議我國政府有關部門與歐盟進行磋商,尋求解決方案,必要時提交世貿組織爭端解決機制裁決。
五、制定我國相應法規(guī)。為了保護我國環(huán)境,保護我國人民健康和安全,保護機電行業(yè)的發(fā)展,根據我國經濟發(fā)展水平和產品技術水平,參照歐盟的做法,制定適合我國實際情況的環(huán)境保護相應法規(guī)并制定規(guī)劃,逐步實施。我國已成為家電及電子產品的生產消費大國。2003年我國電視機、洗衣機、電腦等的年產量為 1.82億臺,預計社會保有量為9億臺,一年報廢量為2800萬臺,目前已到了淘汰報廢高峰期。由于基本上沒有回收處理,不僅浪費了大量資源,而且對環(huán)境造成嚴重影響,對消費者也帶來安全隱患。國家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已制定《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回收處理管理條例》。該《條例》以資源循環(huán)利用和環(huán)境保護為目標,提出建立廢舊家電及電子產品多元化回收和集中處理體系,實行生產者責任制,國家建立廢舊家電回收處理專項資金,負責回收處理的企業(yè)實行市場化運作,國家在政策上應給予鼓勵和支持。有些大企業(yè)也已實行回收制,如海爾集團等。國家環(huán)境保護總局正在制定《廢棄家用電器與電子產品污染防治技術政策》,信息產業(yè)部也制定了《電子信息產品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等。另外,要重視收集研究其他國家與此有關的情況,特別是了解歐盟成員國實行兩指令以及采用替代物的情況,建立信息平臺,研究制定與此相適應的有關產品的國家技術標準和合格評定程序。
只要我們認真對待,積極采取措施,環(huán)保壁壘是可以跨越的,企業(yè)調整的過程,也將促進產品更新?lián)Q代、提高技術水平,有利于機電產品進一步擴大出口。
本頁關鍵詞:歐盟環(huán)保兩指令對我國機電行業(yè)的影響